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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岳阳市信访局部门决算

编稿时间: 2024-08-27 来源: 岳阳市信访局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信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信访局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处理群众来访,受理处理网络信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二)承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县市区、市直部门和中央、省驻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

  (三)综合、反映人民群众在信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

  (四)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协调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五)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规定;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调研;指导全市信访工作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六)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的措施,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市信访局内设机构包括:根据市委编办核定:市信访局内设科室9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接访一科、接访二科、网络信访和办信科、协调督查科、政策法规科、综合调研科、驻京维稳科(承担岳阳市驻京维稳劝返工作职责)、驻长劝访科以及二级机构(财务未单列)1个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岳阳市信访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市信访局单位本级各内设科室以及财务未单列的二级机构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说明:1、由于部门决算编制时数据明细至“金额单位:元”,而本套部门决算文字说明和公开表格数据取数转换为“金额单位:万元”,可能导致以下文字说明中的各项数据取数以及公开表格中的各项数据取数之间存在0.01的尾数差异。2、以下文字说明中,部分科目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故未描述“完成年初预算的XX%”。)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055.1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3.9万元,下降29.61%,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其他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55.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8.51万元,占86.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6.68万元,占13.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05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4.72万元,占64.89%;项目支出370.47万元,占35.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08.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03万元,增长3.18%,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我单位人员调入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8.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03万元,增长3.18%,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我单位人员调入导致人员支出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8.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3.2万元,占73%;公共安全支出110.23万元,占12.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82万元,占9.89%;卫生健康支出15.93万元,占1.75%,住房保障支出29.33万元,占3.2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5.5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0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5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43.80万元,支出决算为37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由于人员调入,追加拨付人员经费导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财政拨付预算执行。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42万元,支出决算为27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年初代编信访工作等预算工作经费。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2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年初代编信访工作等预算工作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07万元,支出决算为3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离退休人员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财政拨付预算执行。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拨付社会保障类一次性抚恤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5.93万元,支出决算为1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财政拨付预算执行。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9.33万元,支出决算为29.33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财政拨付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8.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1.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6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6.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3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账面支出为0,与上年相比减少1.39万元,下降31.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账面支出为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支出跨年度支付,与上年相比减少1.39万元,下降31.6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支出跨年度支付。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91万元,减少23.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决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决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6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因跨年支付,相关公务接待情况在下一年度公开。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及二级机构本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是车辆燃料费、保险费、维修费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4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67万元,降低14.94%。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会议费年初预算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3%。用于召开全市信访工作务虚会暨年度考核调度会,人数为44人次,内容为全市信访工作安排及年度考核;特护期相关调度会议2次,人数为68人次,内容为维稳工作部署及调度;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人数67人次,内容为推进信访工作及汇报本年度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全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专项工作调度会,人数30人次,内容是全市信访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培训费年初预算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0%。用于开展全市信访业务工作培训,人数43人次,内容为信访业务学习培训;各项人员类培训等。

  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单位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0.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们组织对2023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绩效自评报告。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8.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收入支出146.6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2023年整体支出105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4.72万元,项目支出370.47万元,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评分98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秀。

  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370.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组织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秀。

  (二)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1055.19万元,执行数为1055.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高位推进信访工作,深化学习落实浦江经验;不断提升信访业务水平,保证人民群众信访满意率;持续夯实基层治理,群英断是非工作落地生花;积极开展“信访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及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推广等。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系统使用不熟练。二是预算编制不精准。三是专项管理工作不系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积极同财政相关业务科室对接,及时掌握预算一体化系统后台公式的升级更新,及时了解最新的财政相关政策;积极与同级部门财务人员沟通,及时学习系统相关操作执行功能。及时同人社、税务、机关事务局和银行等对接沟通,保障部门经济科目使用更为准确。经济业务报销更为规范。二是主动对接。及时参加财政等部门举办的各项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活动,打好基本功。主动订阅相关财政业务书籍、公众号,通过不同的途径加强自身业务能力提升。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已在市政府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向社会公开。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八、金融支出(类):是指用于金融部门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九、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十七、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岳阳市信访局_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2、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