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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信访工作责任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

编稿时间: 2017-07-05 来源: 市信访局办公室 

要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必须落实责任。毛泽东同志在《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中指出,工作要“抓紧”,“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怎样抓紧?就是要抓住信访工作的“牛鼻子”,把工作责任落实下去。信访工作必须建立严格明晰的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这个责任体系,至少应当包括三个层面的责任。

一是属地和部门的责任。《信访条例》明确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强调了属地和部门的责任。属地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都是解决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责无旁贷,要切实把信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像抓经济发展一样抓信访工作,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做工作,这个要求落实好了,信访工作也就做好了。

二是各级各部门领导的责任。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对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

首先,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肩负信访工作第一责任,对本地本部门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对重要信访事项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解决,推动信访工作责任落实。

其次,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肩负信访工作直接责任,要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不能越俎代庖,代替其他分管领导直接解决问题。

再次,信访问题发生领域的分管领导肩负信访工作具体责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调的就是主管的责任,信访工作不仅仅是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的责任,更重要的是分管问题发生领域领导的责任。具体工作中,分管领导要主动靠前,亲自上手,带头包案,带头研究解决方案,带头督查督办,推动问题妥善解决。

三是信访部门的责任。信访部门应该落实好“了解社情民意,汇集意见建议,分析稳定风险,评估政策得失,排查矛盾隐患,解决合理诉求”的责任,信访工作必须回归这个本位,不能“什么都往筐里装”。信访部门要承担起份内的责任,发挥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