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
从2016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办公时间: 8:00—12:00
下午办公时间:15:00—18:00
10月1日起恢复执行秋(冬)季作息时间(上午办公时间:8:00—12:00,下午办公时间:14:30—17:30),不再另行通知。
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