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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用人文情怀和法治方式做好群众工作

编稿时间: 2017-08-30 来源: 临湘市信访局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切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法治建设,健全化解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真正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从习近平总书记的“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可以看出,无论信访形势如何变化,我们应始终坚持“人文情怀”和“法治方式”做好群众工作。

一、以人文情怀关爱群众

信访工作位于服务群众一线,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可以说,信访工作水平直接会影响到干群亲疏关系。因此,必须怀着对事业的热情、对群众的真情,用钉钉子的精神,扎扎实实做好信访工作。

一是心中有民。“赢人心者得天下”,实践证明, “心中有民”是共产党人取得革命成功的保证。我们党是在人民群众中孕育和成长起来的,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始终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才有取之不尽的力量源泉,执政地位才有牢固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心中有民”也是新时代的要求。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座谈会,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党员干部要做“四有干部”: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我们党的一切奋斗,归根到底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和福祉。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告诫我们,面对新常态新形势新任务,必须更加自觉地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保障人民各项权益。

二是情感爱民。“意莫高于爱民,行莫高于厚民”,做好群众工作尤其是信访工作必须对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信访群众大部分是弱势群体,群众信访是希望党和政府为他们解难题,如果信访部门对信访问题畏难推诿,信访干部对信访群众厌烦疏离,信访群众就会无所适从、投诉无门。信访干部要把群众信访当信任,以“爱吾老及人之老,爱吾幼之人之幼”的无私胸怀,带着感情和责任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以及实际困难,以情待人,以情感人,以情暖人,用爱心来为群众造福。一个不顾群众利益,漠视群众冷暖的干部是绝对做不好群众和信访工作的。

三是行为亲民。“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做好信访工作不但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还应强化“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念,从内心深处亲近群众、尊重群众。要充分认可群众的首创精神,眼睛向下看,甘当小学生,做决策、办事情都要充分凝聚群众的智慧力量,不能搞脱离群众的预设民意。譬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推进白云湖公园、临湖三期、临港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利用论证、公示等形式听取民意、民声,相应的群众信访事件明显减少。要高度重视群众的意见建议,将其作为市委、政府工作补阙拾遗的重要抓手,为全局工作推进提供参考,包括群众反映的出行难、用水难、就学难等诉求,都要认真梳理、向上报告,通过纳入规划、列入实事来逐步解决,确保市委、政府的惠民政策精准滴灌,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二、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这就要求我们善用法治方式,依法处理信访。

一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中央就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这就要求领导、部门以及信访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依靠法律的权限来解决群众诉求。一要坚持领导带头。各级领导干部要依法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坐班接访、包案负责、带案下访等制度,增强合法性思维、规则性思维、平等性思维,逐步把按批示、讲话和红头文件办事转变为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尽量避免落入“以言代法”陷阱,破除群众“信访不信法”怪圈。二要落实工作权限。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要求,按照法律权限和责任清单,主动站到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线。信访部门要担牢牵头、协调、督办责任,推动职能部门依法按政策处访,切实维护正常信访秩序。三要强化队伍建设。要针对征地拆迁、涉军群体、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信访多发领域,深入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信访干部应对能力和法律水平。特别是要选派优秀干部充实信访岗位,培养一批通晓法律、精通业务的“信访代言人”,以点带面促动依法处访工作。

二是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法治是信访的最终出路和方向,解决群众信访诉求,关键在于依法行政。一要依法处访。全面推行依法逐级走访,引导群众逐级反映信访诉求,确保信访问题依法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苗头。严格实行讼访分离制度,对收到的群众涉法涉诉信件,及时转同级政法主管单位依法处理,积极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特别是对于重点信访问题,必须坚持程序合法、依法处置,包括送达、告知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尽量规避程序违法风险。二要依法终结。按照国家信访局《关于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意见》和《湖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湖南省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办法》等法规和文件,进一步畅通复查复核渠道,规范受理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信访事项及时纳入复查复核程序,作出依法、客观、公正的终结结论,努力实现信访事项有序终结退出,最大限度减少信访积案产生。

三是努力创新社会治理。要认真研究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特别是热点、难点问题和具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手段和社会利益调节,不断改善信访环境、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一是在思路上创新。要结合当前信访形势,充分运用适用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积极推动信访工作由群众上访、守门待访向领导下访、主动探访转变,由单一办信访向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预警性信息转变,切实把信访处访打造成为依法行政、社会治理的样板工程。二是在机制上创新。在持续推进进京非访专项整治、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等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运用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访公开听证、第三方介入、代理信访等处访机制,切实减少信访源头,实现遗留信访清零。三是在平台上创新。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利用网络,多途径畅通信访渠道,开通网上信访、电子邮件、市长信箱、12345市长热线、QQ群等投诉平台,建立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实行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和结果全面公开,努力实现信访事项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不断提高信访工作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着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为建设“精彩北大门,品质新临湘”凝聚民心民意的“最大公约数”!(此文作者系临湘市信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