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9日,全市市直单位信访工作会议在市信访局召开,重点对我市全面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据了解,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起步于2014年7月,由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信访局牵头,37个部门参与部署开展此项工作。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是指行政机关对于本单位受理办理的群众诉求,按照法定途径优先的原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补偿、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进行分类处理,同时通过制定分类处理投诉请求清单的形式,对相关信访问题逐项逐条明确分类处理的法定途径和方式,并予以公布公开。
实行分类处理群众信访投诉请求的目的,一方面是让信访群众更加清楚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处理什么问题、应该履行什么职责,相关信访投诉请求依法依规应该通过什么法定途径解决,逐步扭转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观念;另一方面也让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更加清楚自己的职责权限,明白哪些问题应该予以受理办理,应该如何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进一步提升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办事的水平。
目前,中央18个部委局已经制定了分类处理群众投诉请求的清单并在网上公布。我市人社、国土、住建、卫计委四个试点单位已经制定了清单,其他市直单位正在逐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