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调解员唐明眉是一位医学专家,曾在卫生局工作。唐明眉从专业的角度分析了纠纷产生的原因,提出比照三级医疗事故的标准进行赔偿,卫生院同意了这个要求,纠纷很快得到解决。
“法院聘请我当调解员,专门处理医疗纠纷等案件,我毫不犹豫答应了。”唐明眉说,接受调解的当事人都很感激调解员们的工作。即使调解不成再走诉讼程序,当事人的情绪普遍已经平和下来,利于纠纷的解决。
“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机制是促进‘案结事了’的有效途径,人民群众很满意这种‘私人定制’式的纠纷解决方式,很多矛盾在萌芽时即被快速化解。”刘楠透露,“诉非衔接”试点两年来,眉山市的信访量持续排在四川全省末位,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也远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
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需要发挥各类行业协会的力量。全国工商联自2012年10月起成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项目协办单位后,推出了“商会调解”模式,为企业家量身定制了一套纠纷解决方式,实现了“让内行人管内行事,让商人解决商人纠纷”,深受工商联会员欢迎。
全国工商联法律部部长白莲湘说:“推进商会调解能够最大程度将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缓解法院诉讼压力、减轻当事人诉累,内行人士调解也有利于推动案结事了。”
除了法院,矛盾纠纷还能去哪?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2014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案件1565.1万件,审结、执结1379.7万件。今年5月1日起,随着立案登记制的推行,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还可能大幅上升甚至成倍增长。
“人们法治观念增强是好事,但目前法院普遍面临‘案多人少’的矛盾也不容忽视。”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院长袁征说,一线法官每年人均结案300件很常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既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也是缓解法院压力、优化司法服务的现实需要。
早在2006年,岳麓法院经过调研,认为有一部分案件完全可以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直接解决在基层,没有必要走诉讼程序。当年下半年,岳麓法院迈出了“诉调对接”改革的第一步,在立案前进行分流,适合调解的先行调解。进入诉讼程序后,适宜委托调解的,只要当事人同意就委托调解组织进行诉中调解。
2012年至今,有17家调解组织进入岳麓法院的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律师、人民陪审员、专家等共计39人成为该院特邀调解员,他们成功调解纠纷1800多件,占到该院诉前委派和诉中委托调解纠纷的近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