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湘市桃林镇依法处理一起非法上访获利事件,当事人汤某的每月1000元民政补助被取消,当地群众说:“政府早就应对这样的无理缠访非访人员进行处理”。
汤某,男,现年80岁,临湘市桃林镇清泉居委会居民,住汤桥村。其自2008年多次到临湘、岳阳、长沙、北京等地上访,认为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曾在江西某钢铁厂工作过,1962年精减下放回临湘,要求办理退休手续、解决社保等问题。基于汤家庭困难实际,自2008年12月桃林镇政府作出处理,每月给予350元的民政补助,汤认为补助少了,四处缠访闹访。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桃林镇政府再次作出处理,从2009年1月起每月给予1000元的补助。
然而,汤某仍不满足,认为只要上访就可获利,于是从2009年起仍然一直上访不断,并且四处散布说钢铁公司拨了几十万给桃林镇政府解决他们的问题,在当地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此,桃林镇党委政府决定依法处理这起非访获利事件,2013年12月派员去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了解情况,该公司证明“经查阅下放名单,汤某不属于我公司下放员工。此外,我公司对下放员工从未发放任何钱款。”并根据2009年5月4日《关于汤某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中第三条“本次处理后,汤不得再因此而上访,否则取消上述补助”的意见,今年10月,桃林镇政府会同临湘市法制办、临湘市信访局、驻桃林镇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桃林司法所、桃林派出所、汤桥村支两委成员、汤某本人及其亲属召开听证会,认为:桃林镇政府给汤某的补助没有政策法律依据,应当予以取消。2014年10月24日汤某本人写出了息访息诉承诺书,对取消该补助表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