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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非法进京上访100余次期间曾三跳天安门金水桥

编稿时间: 2014-02-26 来源: 市信访局 

  多次非法进京上访,但这次已近花甲之年的罗胜芳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去年12月27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批准逮捕,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罗胜芳下达逮捕证;今年1月9日,在岳阳警方的协助下,罗胜芳在汨罗家中被依法逮捕,并于当日押送至京。
    从2002年开始,可能连罗胜芳自己也记不清有多少次进京上访,而且行为一次比一次激烈。期间,她先后2次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经岳阳市劳教委员会批准劳教1年。“母亲身体并不好,还有高血压,现在只希望能得到法律的宽恕,让她快点回来。”望着母亲远去的背影,女儿仇小林知道这次和以往进京不一样,只能在内心默默祈祷。
    上访起因
    已过继的儿子斗殴中被刺身亡
    罗胜芳是汨罗城郊乡上马村15组村民。其子仇伟年幼时即过继给本村村民仇国红、刘菊连夫妇为子。
    2000年10月22日晚,仇伟等4人乘着酒兴闯入程某打工所在的上马鞋楦厂,欲教训程某,但被厂内职工制止,双方发生争吵,并扭打在一起。此时,赶来的程某上前劝架,被仇伟等人围攻殴打。程某拿出自制的小锉刀乱刺,仇伟不幸左胸被刺中两刀致死。
    岳阳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程某因制止他人寻衅滋事而遭多人围殴,被迫持刀自卫致人死亡,其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故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仇国红、刘菊连经济损失2万元。
    但罗胜芳、刘菊连固执地认为,杀人就应偿命,市中院的判罚较轻,应判程某死刑,遂上诉至省高院。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罗、刘等仍不服,向最高法申诉,最高法认为不符合重审条件,决定不对该案提起再审。
    心存不服
    多次劝说未能阻断上访路
    自小生活在农村的罗胜芳,2002年前从未出过远门,但之后进京的路却异常熟悉。据了解,从2002年开始,仇伟生母罗胜芳就邀刘菊连一起赴省进京上访,要求严惩杀人凶手。经多方疏导,刘虽已放弃上访诉求,但罗一直固执己见,11年来进京非正常上访已达百余次。
    仇小林告诉记者,11年来,母亲就一直在外流浪,没吃过一顿热饭,也没睡过一个安稳觉。
    对罗胜芳的信访问题,汨罗市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精力。汨罗市信访局工作人员说,汨罗市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司、信访及城郊乡等单位负责人成立了专案组,多次对罗提供的证人证词进行了认真调查,并安排专人对其进行思想疏导和法律知识辅导,劝她停访息诉。2009年以来,汨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冯波多次到罗家走访座谈,与其交流谈心,并多次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商讨案情,研究处理办法,但效果甚微。
    司法部门还无偿为罗提供法律援助,与罗及其所在的城郊乡负责人一道,前往省高院进行了汇报,递交再审申请书。省高院审查认为再审不符合条件。劝说无效,罗胜芳仍继续着她的进京上访路。
    行为偏激
    伙同他人美国驻华使馆前纵火
    据了解,2011年6月17日、2012年8月8日、2012年9月19日,罗胜芳在京上访期间,曾三次到天安门金水桥跳桥。此前的2008年、2009年,罗胜芳先后2次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2009年12月,经岳阳市劳教委员会批准,罗胜芳被劳动教养1年。劳教释放后,进京上访愈演愈烈,不仅次数更加频繁,而且行为更加偏激。
    在罗胜芳的女儿仇小林看来,母亲上访行为确实过激,但“只是想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2013年10月14日,罗胜芳伙同郴州于洪、湘西石满妹两名访民,在北京市美国驻华大使馆东门外放火,3人当场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麦子店派出所民警抓获。
    同年10月15日,罗胜芳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行政拘留10日;10月22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转为刑事拘留;11月28日,因需补充证据,罗胜芳被取保候审,并返回岳阳。12月27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批准逮捕,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罗胜芳下令逮捕。
    2014年1月9日,在岳阳警方的协助下,罗胜芳在家中被依法逮捕,并于当日押送至北京。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内,即将步入花甲之年的罗胜芳等候着法律的判决。
    律师观点
    依法表达诉求,切不可逾越法律底线
“是什么原因造成罗胜芳今天的这种结局呢?这值得罗胜芳及整个社会深思。”除了对罗胜芳的结局感到惋惜,湖南省昌言律师事务所马先耀律师更多从法律层面说出了事件的根源:罗胜芳存在的问题或者误区,主要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对已生效的判决不服,可以申诉;如果申诉不符合条件,说明该案已处理终结,并且处理结果符合法律规定。
    马先耀说,本案中,罗胜芳越级信访,并且在信访的过程中采取过激行为,置国家利益、公共秩序、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顾,从而造成严重后果,必然会遭到法律的严惩。“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从罗胜芳非法上访的事例中吸取教训,通过合法途径,依法理性维权,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