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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信访事项办理提速提质工作的通知(岳信办发[2016]6号)

编稿时间: 2016-07-14 来源: 市信访局 

各县市区信访局,市直各单位信访工作机构:

为切实提高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努力提高信访特别是网上信访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率,现就信访事项办理提速提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快流转速度

县市区信访局收到市信访局通过湖南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内网”)转送的信访事项后,须在1天内将信访事项转送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县市区直单位。

市直单位信访工作机构收到市信访局通过内网转送的信访事项后,须在1天内将信访事项转送本单位业务科室。

责任单位收到信访事项后,须在1-3天内作出受理或不予、不再受理决定,在市信访局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办理情况上传内网。

二、及时告知提醒

县市区信访局将信访事项转送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市区直单位的同时,须采取短信、电话等方式,一方面提醒乡镇(街道办事处)经办人员及时接收信访事项,另一方面告知信访人信访事项接收情况以及去向。市直单位、县市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后,须在一天内采取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信访人信访事项接收情况。  

责任单位作出《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信访事项不予(不再)受理告知书》后,须在1-3天内送达信访人,同时上传内网。  

三、缩短办结时间

责任单位要根据信访事项办理的难易程度,相应缩短办结时间。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易于办理的信访事项,15天内网下办理完毕并在内网自办;对较为复杂的信访事项,原则上在市信访局规定时限内办结,情况特殊的可以逐级申请延期,在上一级信访部门批准延期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在内网自办。

四、提高办理质量

责任单位办理信访事项要做到: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原则,所有信访事项都要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制定了法定途径清单的,要严格按照清单落实;没有制定法定途径清单的,要尽量导入法定途径。信访事项是否受理决定要告知信访人,事实调查核实要清楚,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准确,解决问题要到位(合理诉求解决问题到位,不合理诉求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帮扶救助到位),信访文书制作要规范、送达要到位(坚决杜绝不送、假送现象),引导信访人进行满意度评价工作要到位。

责任单位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在送达信访人之前,县市区信访局和市直单位信访工作机构要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的答复主体资格是否相符、信访诉求与处理的问题是否对应、后续信访救济途径或司法救济途径是否明确和准确等要素进行审查,必要时送市信访局审查。

从6月份开始,市信访局在加大对内网转送信访事项跟踪督办力度的同时,每月按照10%的比例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承办的信访事项采取电话或实地回访信访人的方式进行抽查,重点核查责任单位是否及时向信访人送达了信访事项受理或不予(不再)受理告知书、是否做到了信访事项快速流转和按期快结、是否按时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送达了信访人、是否引导信访人进行了满意度评价等情况。信访事项抽查回访结果月通报,并纳入县市区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月考核和市直单位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年度考核。

 

 

岳阳市信访局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